学习资源:北方、南方与我(十七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初赛获奖佳作)

北方、南方与我

苏施予(甘肃省武威第一中学高二)

 

“你喜欢甜粽还是咸粽?”这是每年端午节必答的题目之一。“甜枣咸肉粽。”又是一年端午佳节,我给出一个这样的答案。

我是沙漠的孩子。在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长达数万年的拉锯战中,这里形成了一道小小的缝隙,叫作河西走廊。河西走廊东端有一座唐代的大城市,叫作凉州。

凉州,是我生命起源的地方。凉州的端午,不论男孩穿不穿虎头鞋,女孩戴不戴荷包,都要走出去“遛毛病”。只要走出去,就有绵延的祁连山和广阔的大沙漠。而儿时的我,最喜爱一个猛子扎进茫茫沙海的怀抱。

越野车刚刚停止低沉的嘶吼,孩子们便一个个跳下车,在沙子里打起滚来。不一会儿,像被丢进油锅的丸子,每个人都被沙子裏得全身金黄。

斟满了酒,摆开了面皮子,铺一张废报纸当坐垫。大人们的竞赛,便在划拳声中拉开了帷幕。对于沙漠里喝不醉人的说法,我始终表示怀疑,毕竟大半的酒实际上灌给了漫无边际的沙,是沙漠的酒量好才对。当大人们的竞赛如火如荼地进行时,我们孩子间的较量也暗潮涌动。我不说什么话,只是默默爬上依然坚挺的明代土城墙。

我猛地一蹬,人仿佛轻得像只蚂蚁。从我的脚掌间,非常清晰地感觉到来自每一粒沙的浮力。

妈妈们总是生气 :“那么高,不怕摔疼!”沙漠从来是个不会乖乖恢复原形的海绵,而是一大块用来做大车轮子月饼的发面团。我一扑进沙里,便陷出一个人形。跌进发面团的小孩,只会呛得咳个不停,哪里会疼呢?只是当我们比试结束后,明长城的宽脑壳顶又秃了一角。在沙漠里,不管是引吭高歌,还是撒丫子狂奔,都无拘无束,自由自在。

在大西北念完三个月的书,半年的另一半里,我是珠江的伙伴。凤凰山上,普陀寺的僧人敲响了钟。凤凰山脚,我又回到了久别的前山河畔——我的家。

一觉睡到自然醒,慢吞吞地冲个凉。十点过后,一大家人去喝早茶。

落座后,第一件事自然是“啷碗”。管它九大簋,管它街边大排档,不啷碗,“周身唔聚财。”哇!摆开碗碟,右手执筷子,左手拎茶壶,筷头抵在茶杯底。壶嘴一歪,茶水便规规矩矩顺着筷子构成的通道滑入茶杯。待茶杯满了大半,好戏才刚刚开始。伴着手腕高频率抖动,筷身当当当敲在杯沿,筷头叮叮叮打在杯底,“叮叮当当错杂弹,大珠小珠落玉盘。”

一行人,数十只筷,便是小型打击乐演奏会。啪,筷子横在旁边的碟上。第一回合,终!

抓起茶杯,抬起胳膊来个翻转,茶水仿佛不是液体,而是一条长长的带鱼,在半空中微微一晃动尾巴,就乖乖进了碗,不溅起一滴水花。不等第二回合的炫技结束,第三回合已无缝衔接上了。把茶杯倒扣入碗中一淘,再将碗中茶水涮一涮。最后倒进备好的大铁盆,这独属于广东人的仪式便完成了。然后才轮到点单。

吃早茶的真谛,不在于品尝靓汤的鲜美、豉汁的味浓,也不在于纵享肠粉的细腻、蛋挞的柔滑,而在于享受与亲人闲聊的时光。因此,人们常说“叹茶”,粤语里“叹”有享受之意, “叹茶”表达的不仅是吃,更是表达享受早茶所代表的这种闲适且精致的生活方式。

固然,随着时代发展,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。但是,在今日,如此“叹茶”真的不合时宜了吗?快节奏发展真的无法避免地伴随着浮躁吗?

每个城市都有它与生俱来的气质,这种气质悄无声息地浸润着你。当西北与广府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碰撞在我的成长中时,它们的有机结合,尤其在饮食上显得格外有趣。西北家家喜炸油泼辣子,广东人人早餐爱吃布拉肠粉,于是我家餐桌上端上了油泼辣子拌肠粉;西北回民多,善烤馕,广东常烹白切鸡,于是我的饭盒里装上了馕夹白斩鸡。

一方水土一方人。海明威说过 :“如果你足够幸运,年轻的时候在巴黎居住过,那么从此以后无论你走到哪里,巴黎都将一直跟着你。”沈从文是湘西凤凰人,在凤凰近二十年,早年的生活成为他生生不息的创作源泉,转化为他后来作品中观察社会的独特视角。虽说以地域来解释个人发展难免以偏概全,但倘若没有青年时期湘西风情的滋养,沈从文还是沈从文吗?

我出生于西北,面前的黄土地养成了我淳朴踏实的作风,背靠的茫茫沙漠又赋予了我磨不去的“狼性”,长年累月的沙尘暴磨砺出我的坚韧。我人生的一大部分,特别是童年,在珠江边度过。广东人是林语堂先生口中的“食蛇民族”,儿时的我,也渐渐沾上了这种未经驯服的野性。

白话讲:“我走先。”动词的提前,体现了广东人先做再说的行事风格。“敢为天下先。”

我也大胆起来,敢于打破常规、创新超越,同时汲取南北方的养料。我成了一个融合多元气质的独立个体,这就是:我敢作敢为,吃苦耐劳。

我喜欢标新立异,但稳重而不张扬。我爱甜粽,爱咸粽,更爱甜枣咸肉粽。

我爱北方,爱南方,也爱与众不同的我。

(指导老师:赵凤琴)

 

【点评】

本文以自己的生活成长经历为线索,串联起南北两个风格迥异、风情万千的地方。作者善于选取两个地方中各具风格的典型场景和典型环境,通过“在大西北念完三个月的书,半年的另一半里,我是珠江的伙伴”巧妙过渡后,作者的叙述语言也跟随着城市风情进行了有意识的变换,语言风格与城市风格高度契合,足见作者功力。文章后半部分对不同生活方式和对个人行事风格的形成,进行理性分析,挖掘了深度。本文荣获初赛一等奖。

 

【专家赏析】

这篇文章没有贯穿始终的故事,只有几个富有生活气息的生活场景,勾勒了西北大漠中的老家和东南都市中的新家的生活面貌。老家的记忆是茫茫沙海和沙海中豪放不羁的酒客,而新家的印象则是丰盛美味的早茶和享受生活、创造生活的人们。

作者的感受细腻敏锐,语言表现也贴切到位。尤为难能可贵的是,文章所确定了一个比较新鲜的主题:表达出新一代年轻人突破了狭义的“家乡”观念,对于老家和新家同样都有亲切的感觉,无论生活在哪里,都是自己的家,都毫无疏离感。既对生我养我的故土念念不忘,又能自然舒适地融入了新家的生活氛围,既可以在大漠黄沙中嬉闹,又可以在城市高楼里扎根。苏东坡曾说:“此心安处是吾乡”,在那个时代,也许还有一点无可奈何的味道,对现代人来说,这种心态其实更多地是一种开放的胸襟和享受生活、感受世界的方式。而在这篇文章中,这个主题不是作者自己说出来的,而是通过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生动细节暗示、渲染出来的,这一点,也正是文学笔法的真谛所在。